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关于启用印章的公告

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关于启用印章的公告

2025-01-21
  • 索 引 号:
    K3179129-3-2025-00001
  • 分 类:
  • 来 源:
    国家外汇管理局
  • 发布日期:
    2025-01-21
  • 名 称:
  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关于启用印章的公告
  • 文 号:

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关于启用印章的公告

国家外汇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分局决定自2025年1月22 日起,启用辖内县域派出机构的行政许可专用章 (印章名称详见附件)。

行政许可专用章形状为圆形,直径4.0厘米,中央刊五角星,外圆刊“国家外汇管理局XXX分局”,文字自左而右环行。五角星下方刊“行政许可专用章编号”,文字自左而右横排,编号在“行政许可专用章”正下方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辖内派出机构启用印章名称

国家外汇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分局

2025年1月21 日

立即登录